贵州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财经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布如下,请拟调剂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做好调剂相关准备。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按照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同时结合培养需要等制定具体调剂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原则  

(一)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按其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名单。 

(二)本次调剂指标没有完成的专业,其缺额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调剂程序 

(一)我校将于2022年4月6日00:00至2022年4月6日12:00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

(二)符合调剂条件且申请调剂的所有考生须通过教育                                  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学校对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内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锁定时间为36小时。

四、调剂复试方式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招生政策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主要采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方法详见官网公告)。同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为确保远程复试能够顺利开展,如复试中遇到网络、系统问题等卡顿掉线而无法正常开展时,将启动腾讯会议、钉钉、QQ视频、微信视频或电话连线等备用平台开展复试。

(三)复试时间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考生复试于2022年4月9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五、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必须严格进行。 

(一)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接收到我校同意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截止至4月7日16:00前务必向相关学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远程网络复试,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未能按规定将资格审查材料在线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考生入学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者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等。  

(三)同等学力考生人员提供相应毕业材料。

(四)提前毕业的考生要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五)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以上审查材料请考生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所调剂学院指定邮箱,邮件以“考生姓名+申请调剂专业方式+联系电话”命名。各学院接收资格审查材料邮箱及联系方式如下(请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在发送材料后尽快加入相应学院工作群,以方便学院后续复试工作开展):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材料接收邮箱

工作群(QQ号)

大数据统计学院

吴老师

0851-88686271

1035251788@qq.com

426795994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851-88510571

jjxyxkb@126.com

796884220

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向老师

0851-88510575

gcyjs2022@163.com

920457263

工商管理学院

乔老师

0851-86911053

3314249088@qq.com

1023023296

会计学院

崔老师

0851-88510793

303791839@qq.com

949248758

公共管理学院

李老师

0851-88628960

1364165638@qq.com

654398378

信息学院

周老师

0851-88632530

2464081172@qq.com

285160554

法学院

李老师

0851-88691488

gzcjdxfxy@mail.gufe.edu.cn

655540993

文学院

王老师

0851-88635351

gzcjdxwxy2022@163.com

728431506

外语学院

李老师

0851-88607812

xkb207@126.com

555316413

备注:我院公布的各学院工作群(QQ号)为官方发布复试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群,各位考生请勿加入和轻信非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工作群及相关信息。

(六)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规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具体收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调剂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复试科目、综合素质能力和英语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均以网络远程方式(在线答题方式)进行。

2.专业复试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复试科目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试题,综合测试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3.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实践等方面情况。 

4.英语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英语听、说及实际运用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在线答题方式进行。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专业复试科目(占复试成绩5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成绩30%)、英语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成绩20%)三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其中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七、调剂具体录取办法 

(一)调剂复试考生以其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标准。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调剂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将排序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确定。 

(三)调剂录取排序:按专业划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对于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如科目一成绩相同,按科目二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绩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都相同,按科目四成绩排序)。

(五)调剂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研究生培养学院调剂复试工作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进行相关处理。

八、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体检由学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复试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

3.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十、其他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4日